某日,甲以5万元的价格将自己的轿车卖给乙,但未登记和交付。数日后,甲的朋友丙来甲处,也挺喜欢该车。甲隐瞒该车已卖于乙的事实,又将该车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丙并交付丙使用,也未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车所有权归乙,乙有权直接向丙索回该车 ②该车归乙丙共有,乙向丙支付购车款拿回该车 ③乙可以向甲要求(违约)侵权赔偿,甲有赔偿之责 ④丙构成善意第三人,取得该车所有权()
A.①②
B.③④
C.②④
D.①④
B、③④
A.①②
B.③④
C.②④
D.①④
B、③④
第1题
A.乙,丙之间的合同效力待定
B.相机的所有权适用于善意取得
C.才目机归丙所有
D.乙,丙之间的合同可撤销
第3题
A.甲公司可要求A履行出资义务
B.乙公司可要求A对甲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连带责任
C.乙公司可要求股东BC与A承担连带责任
D.乙公司可要求D与A承担连带责任
第5题
2000年11月,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,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。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,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,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。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,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,并答应 6个月后付清余款。曹某取得房屋后,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,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。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,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,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,并办理了过户手续。
2001年5月,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,曹某因生意亏损,已无支付能力。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,因曹某与赵某系亲戚,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。另查明,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,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,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。问:
(1)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?各自应分得多少?为什么?
(2)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?为什么?
(3)曹某与朱某、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?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,取得该房屋,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?为什么?
(4)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贷款的行为,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?为什么?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,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?为什么?
第6题
(二)
2005年9月l日,甲、乙二人各出资2万元,从南方汽车市场买来一辆二手卡车,准备一起从事长途货物运输.同年10月,甲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,遇到丙,丙表示愿意出6万元购买此车,甲随即将卡车卖给了丙,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.事后,甲将卖车一事告知乙,乙要求分得一半款项.丙买到此车后,年底又将这辆车以7万元转手卖给了丁.丙、丁二人约定:买卖合同成立时,卡车即归丁所有,再由丁将车租给丙使用,租期为l年,租金1.5万元.丙、丁二人签订合同后,即到有关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.丙租赁卡车期间,向银行贷款5万元,并将这辆卡车抵押给银行.银行与丙订立了抵押协议,但没有办理卡车抵押登记.2006年10月,丁又将该车以9万元的价格卖给戍.12月,丁以租期届满为由,要求丙归还卡车.丙在得知丁已将车卖给戍后,不愿归还此车,而要求以7万元购买此车.丁不同意,遂丙、丁发生纠纷。
76.甲在来得到乙同意的情况下将车卖给丙的合同行为,在法律性质上属于()
A.违约行为
B.无因管理
C.无权处分
D.居间行为
E.可撒销行为
第7题
A.6周岁的王某将自己的电话手表赠与赵某
B.宋某以泄露王某隐私为由,胁迫王某以超低价格将祖传古董卖给自己
C.张某以高于市场价30%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李某
D.甲公司代理人刘某与乙公司负责人串通,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
第8题
A. 甲
B. 乙
C. 丙
D. 丁
第9题
A.甲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,故意造成家庭成员死亡。甲不构成遗弃罪,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
B.乙闯入银行营业厅挟持客户王某,以杀害王某相要挟,迫使银行职员交给自己20万元。乙不构成抢劫罪,仅成立绑架罪
C.丙为报复周某,花5000元路费将周某12岁的孩子带至外地,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。丙虽无获利目的,也构成拐卖儿童罪
D.丁明知工厂主熊某强迫工人劳动,仍招募苏某等人前往熊某工厂做工。丁未亲自强迫苏某等人劳动,不构成强迫劳动罪
第10题
A.甲与乙订立买卖10公斤海洛因的合同
B.甲将朋友委托自己保管的小狗以市价卖给乙
C.恶意串通损害国家、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法律行为
D.年满12周岁精神正常的小学生甲到商场购买了笔记本一台价值1万元
第11题
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,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。
甲、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,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,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。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,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,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。双方还约定,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,如任何一方违约,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。
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,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,遂于2010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,总价款为100万元,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,货交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。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。
2010年4月1日,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,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。按照托运合同,丙公司应在10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。
2010年4月5日,甲、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。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,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,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。4月8日,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,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。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,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。
后绿豆行情暴涨,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,并迅即交付,但尚未收取货款。甲公司得知后,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,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。
问题: